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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系师生赴中院旁听刑事案庭审

发布日期:2016-07-13    发布人:管理员   访问次数:

15法学 郑虎成报道) 2016712日上午,在法学系张宇庆、曹美阳老师的带领下,我系23名同学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观摩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全过程。

 

晴热的早晨,原本分配在武汉市法检系统九个实习单位的同学们组建了一支新的临时实习队伍,共同赶赴即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对于从未亲临现场实际接触刑事庭审的同学们可谓是一次启蒙,将学习的平台建立于社会,从犯罪案件审理中,感受庭审中的法律威严。

 

    820分,经历了1个多小时的车程,实习小分队终于到达中级法院大门口,感叹荣获“鲁班奖”中院建筑的宏伟与神圣庄严之感,并拍照留恋。严格的安检门禁系统,条理有序的各项法律程序,无不彰显出法院对于正义、公正的遵从。

 

    9点时分,伴随着一声浑厚的落槌音,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正式开庭,在庭的所有人不由得打起十二分精神,专注于法庭中央。审判长、审判员等合议庭人员均着法袍、神情严肃,此次案件的被告人也在公诉人与辩护方的目光中,戴着手铐、被法警押送至被告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之后,检方开始陈述案情。语末,同学们也对该案形成了初步的认识与了解。随着尸检报告、鉴定意见、勘验笔录、作案工具、证人证言等一系列可采信度高、相互印证的证据的出示与质证之后,审判长归纳出案件的审理聚焦于定罪量刑的数个争议点。公诉人一个接着一个尖锐而又中肯的提问,将案情抽丝剥茧,逻辑清晰明了地指出被告陈述中的漏洞,将庭审引向高潮,争取让以证据为基石的法律事实得到合议庭认可,让正义得以伸张。在法庭辩论环节,辩护律师也引用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等文件,对定罪量刑发表了充分的辩护意见、引发同学们对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深入思考。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庭调查环节,被害人亲属表示放弃民事赔偿诉讼请求、坚决主张判处被告死刑。

 

此次庭审如同一把双刃剑,带给同学们全新的实习体验、与对法律实施更深刻的认识与理解;但同时也接触到我们社会中的黑暗一面,生命被剥夺的不可挽回与无奈。此次经历也更加坚定了法学系同学们对于公正的尊崇,与誓要让法律之光照亮世间每个角落的决定。

 

712日,文华学院法学系15级与14级的同学于624日开启的暑期认知实习已近一半时间;这次实习凝聚了整个法学系全部老师之力,法学系同学们从课堂走入真正的司法系统,感受实实在在的法治氛围。

 

    14法学王傲等同学在庭审结束后并未立即离开,反而本着一颗严谨好学的心,留下与中院实习的同学们展开积极讨论,相互交流学习此次实习的经历、心得、体会与感想。“理论和实践的差别在于:我们所学的知识是最基础的,给予我们的平台也让我们难以接触实际,但是通过实习,我们不仅扩展了眼界,也更好地完善了理论基础,不再停留于法律的文义解释。”

 

      15法学朱启同学亦对此次实习产生了诸多的感受:“深入法院学习,我才意识到证据才是判案的法旨,很多情况下当事人庭审时会义愤填膺地指责对方,但却无法提出证据证明,即便所述为真实,却不能通过庭审成为法律事实。同时这也是程序正义原则的最好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