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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文化品牌法律保护研讨会 在 “三互动”中探讨法治

发布日期:2017-06-23    发布人:陈晓徽   访问次数:

文新社讯 11月26日,我校于人文楼201报告厅召开文化品牌法律保护研讨会。我校副院长陈思中、程红,人事处处长管和纯,院教学督导组官本滔老师,人文学部副主任杜俊伟老师、人文学部党支部书记王磊老师、法学系系主任张文楚老师,以及来自校内外法律、经管、中文、传媒等领域的十多名学者、教师和律师参与了此次研讨会。全场105个座位座无虚席。

 

        本次会议以“师生互动、学界业界互动、多学科互动”为主题,通过“三互动”的方式探讨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弘扬建设法治社会的共同理想,在案例演讲与互动相结合的创新形式中,多层次,全方位的了解法律知识。

 

        此次研讨会分为学术演讲、师生互动、总结三个环节分析探讨五个湖北省发生的代表性案例。在《羊羊小心愿》的开场歌舞之后,会议进入第一轮演讲的两个以复制权为中心的法律案例。2012级法学专业的胡帅、马思与裴影分别讲解了武汉某商场使用“喜羊羊”形象促销案与孝感麻糖包装上使用“董永与七仙女”雕塑照片著作权侵权案。两个案例演讲后,《知识产权法》课程主讲、湖北品牌发展研究中心张宇庆老师邀请了五名老师共同上台点评。张老师说“平常都是教师在课堂上向学生抛出案例,点名学生当堂分析;今天我们邀请六位老师来反串学生的角色,上台来点评学生的讲授。”副院长程红表示:“在知识产权的维权过程中,要考虑直接使用者是否对该产权产生损害。并且法律与伦理之间的冲突往往不可避免。”来自经管学部知识产权教研室罗艳娥老师,点评这两个案例时说到:“在第一个案例中,胡帅同学的逻辑思维很清晰,我们可以发现大多数商家是构成侵权的。而在第二个案例中要考虑原告的身份是否恰当。” 

 

        接下来的第二轮演讲则以放映权及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分析为中心。2012级法学专业的侯泽宇、王宇航同学讲解了中国音像著作权协会诉武汉某酒店卡拉OK放映权侵权案;王义同学讲解了武汉某文化传播公司作为电影作品著作权人诉《人再囧途之泰囧》电影标题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两个案例演讲后,张宇庆老师又邀请了五名老师上台作即兴点评。陈思中说:“学生作为主讲者,用法律语言和知识上台讲授,与过去老师讲学生听的形式不同。这种互动有利于学生锻炼思维和培养逻辑能力。”同时,陈思中就“三互动”的创新性,提出建议:第一、教师在上课时要学会互动,这是教学改革的必要性。第二、教师要事前准备教案,与学生产生思想的碰撞,让学生中思维碰撞中学会独立思考。第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语气、姿态,都需要一番考量。武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陈爱云律师是所研讨案例的代理律师,她在点评时为在场同学介绍了司法实务中的办案经验,并肯定了演讲同学清晰的逻辑与扎实的功底。

 

        会议最后的压轴案例由2012级法学专业陈杨傲双、石环同学主讲,通过湖北、安徽对“天堂寨”景区商标的争夺而引入景区商标抢注的案例与景区商标法律保护的分析。杜宇、张剑毅、李程鹏三名同学分别扮演申请撤销抢注商标的原告、作为被告的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抢注商标的被告。演讲结束后,来自武汉河山知识产权管理公司的商标专家蒋文清先生对案例进行了评点,并以武汉市“汉阳造”商标申请为例,表示商标注册是防止纠纷的法律保护手段。武汉大学法学院李安安老师则从公司法及合同法的角度提醒同学运用法律思维,多角度地分析案例。

 

        会议的总结环节,学生主持人屈伟晗和张薇表示:“今天老师们在临场点评中表现了渊博的学识,学理法条信手拈来,谢谢老师们在反串学生角色时的表率作用,也感谢老师们在我们成长中留下的浓墨重彩的一笔。”“不能小看我们的人文学部,这给老师们将来的教学提供了一个新的教学形式,也是对我们同学一次专业知识的考验。”程红副院长作了总结性的发言,他对今天的三个互动表示满意,并希望在接下来的教学工作中继续践行“教学结合”的理念。张宇庆老师也表示:科研不单是以教师为主体的,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下,如何将科研与教学相结合,带动学生通过参与教学改革与学术科研活动,提高专业素质与综合能力也是她想持续探索的,而湖北品牌发展研究中心为教师和学生都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文字编辑:张旭东 张玙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