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3-31 发布人:管理员 访问次数:
全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今年清明节学院放假调休的时间定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
4月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全校停课,4月5日(星期日)的公休调至4月6日(星期一)。
4月4日(周六)有课的师生按课表照常上课;4月6日(周一)上4月5日(周日)的课,有课的师生照常上课;若有教师需补课的,请与教务处教学管理与信息办公室联系。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院长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